《方案》提出,中发[2015]9号文出台之后,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规划的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一律停建停运。且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并严格执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策。并网燃煤自备电厂参与电网辅助服务考核,根据自身负荷和机组特性向电网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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