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您!请登录免费注册 我的铝帮办|我的订单|购物车|帮助中心
行情频道
首页长江有色南海有色广东南储LME展会资讯数据中心
当前位置: 铝帮办 > 行情 > 行业资讯
浙江省政府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
    2018-10-08 13:41:35         来源:浙江环境保护厅     浏览量(
0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绩效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燃煤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 65t/h 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含水煤浆)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 65t/h 以上采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等燃料或以煤炭及其制品为主掺烧其他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准执行;非发电锅炉参照发电锅炉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发电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浙江省政府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
DB332147-2018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责任编辑:南南)

本篇关键词:
更多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除原创外,有部分资讯从网络等媒体收集而来,版权归原作者及媒体网站所有,本站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并尽可能注明来源;部分因为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已将原有信息丢失,敬请原作者谅解,如果您对本站所载文章及作品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我们(0371-69577000),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期货评测
铝业知识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