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中铝山东、中铝矿业和中州铝业依法就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19年2月25日(此次发行股份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数增加至170.2亿股。此次发行完成后,中铝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次交易系中国铝业收购控股子公司包头铝业、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和中铝矿业的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前后中国铝业的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未来包头铝业、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和中铝矿业经营业绩的改善以及减轻财务负担效用体现,有助于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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