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随意倾倒废铝灰现象,经偃师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磨粉、炼铝等铝渣加工企业及随意倾倒废铝灰专项行动。现公告如下:
1、专项行动期间,全面排查以铝渣为原料非法磨粉、炼铝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拆除设备”的标准予以取缔。
2、一经发现有随意倾倒废铝灰的,对倾倒废铝灰的组织人员、非法处置废铝灰的工业企业、实施倾倒行为的运输车辆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专项行动期间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号码67712369。
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违法人员、企业和车辆,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构建美丽偃师。
偃师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南南)